济源市玉泉学校“三重一大 ”决策制度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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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源市玉泉学校“三重一大 ”决策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“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度资金的使用,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”的制度。确保在校长负责制下,实行依法治校,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,完善决策机制,规范决策行为,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。结合学校的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决策原则 1.民主集中制原则 校班子会议是学校的决策机构,凡涉及到“三重一大”项目都必须经过民主酝酿,集体讨论。校班子会议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。凡列入议题的,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广泛深入的调查后,作充分准备提交讨论。视工作需要校长可以直接提出议题。 2.依法决策原则 凡是需提交校务班子讨论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都必须严格依法,符合国家政策,按照相关的程序,对需要通报的,则及时向教职工或教职工代表通报。 3.规范程序原则 提交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,由各部门负责人向校长提出, 确定议题后,提交校班子会议讨论。 凡涉及须经学校教代会通过的决议,则先由校班子会按照议事规则议事。形成初步方案后,提交教代会审议。 对涉及学校重大的决策,则在校班子会决定之后,在三天之内向上报教育局相关部门或教育局分管领导。凡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决策,应在决策之前征求学校党委意见、决策之后须向学校党支部通报。 二、决策内容 (一) 重大事项决策 1.学校依法履行国家、省、市等上级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重大改革的决策与方案,涉及学校全局发展的汇报、报告、请示事项,需向上级部门汇报, 2.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年度的工作计划。 3.学校的规章制度制定与完善、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分配与奖惩方案、福利待遇、人事与岗位安排方案、招生方案、重要改革方案。 4.学校内部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或撤并。 5.学校干部队伍的建设、学校师资队伍的规划与建设。 6.学校教职工的聘任、职称晋升人员的推荐。 7.突发事件、紧急事件以及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。 8.重大的活动接待与外事交流活动安排。 9.其它认为需要经过集体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。 (二) 重要项目安排 1.学校的校园规划和建设。 2.学校内的基建项目、大修改造项目、新建项目,以及 大型教学设备设施的添置。 3.学校对外的合作项目。 4.其它认为需集体讨论决策的项目。 (三) 重要干部任免、奖惩 1.学校的教研组长、年级组长、部门负责人的任免。 2.学校后备干部的推荐、选拔和任用 3.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与任用。 4.学校推荐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和集体。 5.学校教职工的处分和处理。 (四) 大额度资金使用 1.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、调整方案及决策情况。 2.凡学校支出超过0.5万元(含0.5万元)额度的经费使用和安排。 3.学校人员经费的调整。 4.对未列入预算经费的使用,需经校务会讨论。 5.其它应当由集体讨论的大额度资金使用。 三、决策程序 (一) 会议程序 1.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应由行政会议或由相关的部门分管领导,向校长提出,经校长确定后,列入校班子会议题。会议之前,校长与书记对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的议题,事先酝酿,基本达成共识。 2.凡需提交的议题,确定后,由校办公室提前数天通知各位出席人员和相关列席人员。凡有相关材料提前1一2天送到参会人员手上。 (二) 会议表决 1.讨论议题时,分管领导要认真、全面、真实地介绍议题的相关情况,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,充分发表意见。凡涉及到多项议题要逐个发表意见。 2.会议讨论决定时,每个参与者要明确表明意见。凡需表决可采取口头、举手、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,多个事项,必须逐项表决。 3.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,校长可以根据情况,做出暂缓表决或暂缓决策的决定。在决策中对少数人提出意见要慎重考虑。事后经过沟通协商后,再提交校班子会议决策。 4.凡遇突发情况、须请示校长或书记后方可当机处置,但事后必须及时按规定召开会议,履行程序。 5.凡讨论“三重一大”事项,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/3,会议方可进行,表决有效。凡因故未出席,则事先由校长、书记听取意见,可口头或书面。由校长或书记将意见带入校班子会。 6.会议记录应完整,充分体现决策的过程,对于决策的决定,出席会议的人员均要签名确认。 (三) 决策执行 1.凡经校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后,根据工作分工与职责,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。如果有不同意见,可以保留意见,也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。但一旦形成决策之后,必须无条件执行。除了有特别意外的紧急情况外,须复议后执行新的决定。 2.凡需上报的重大事项,需上级部门领导同意批准执行,若未批准,则由校务会重新讨论决定。获准后按规定由各职能部门执行。 3.对要上报市教育局的报告,除常规事项外,一般事先向教育局相关部门领导汇报。 (四) 决策监督 1.学校党支部、廉政监督小组、工会负责对“三重一大”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。凡是校班子会议通过的决定应该按时完成落实。具体执行人是第一责任人,对于落实执行的情况,适时在班子会时汇报。 2.根据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,对凡可公开的“三重一大决策”事项,应在适当范围内及时公开。 3.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会议记录,对未出席的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传达通报。 4.廉政监督小组负责对会议决策过程的监督,决策之后按照规定及时做好上报备案的工作。 (五) 资料归档 凡校班子会议决策的议题,决策范围、决策形式、决策程序、决策结论以及实施情况,均要以文字稿形式备案。每学期结束前由校办公室主任整理后,交档案室归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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